??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等要求,現將2018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公開如下:
??一、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設領導體制,有序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一)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體制進一步深化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法治建設的統籌部署,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有序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在完善重大行政決策規則、建立政府與司法機關規范性文件審查銜接機制、行政機關組織開展行政應訴旁聽和講評活動等方面,不斷加大創新和推進力度,取得較好成效。各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法治政府建設領導機制持續深化,各項工作有序開展,如浦東新區印發《關于浦東新區落實法治建設責任制的實施意見》,要求“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法治建設責任制”等四項責任制在全區全面共同推進,使法治建設成為浦東領導干部述職述責重點內容。黃浦區、楊浦區分別制定了關于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實施辦法。
??(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設“十三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實施情況中期評估順利完成
??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中期評估,形成實施情況評估總報告、分項報告、有關調查問卷分析報告及相關典型案例。在《規劃》確定的133項任務中,除日常推進的51項常規工作外,其余67項已完成(其中48項取得重大進展),完成度為81.7%,15項正在推進過程中(其中9項取得階段性成果)。測評中,群眾對我市政府法治建設的滿意度為84.56%。
??(三)領導干部學法制度進一步落實
??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和《規劃》規定,組織召開兩場市政府法制講座,分別邀請中央紀委法規室主任馬森述就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以及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王軼教授就“民法典的時代精神與中國特色”作專題講座,應勇市長等市領導出席。各區和市政府各委辦局的領導干部學法呈現制度化、常規化,全年開展法制專題講座次數615次。
??(四)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則進一步推進
??不少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都制定了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規范重大決策行為。在浦東、閔行等區目錄管理試點工作基礎上,2018年8月底市政府召開重大決策目錄管理制度推進工作座談會,總結推進試點經驗,對下一步區級層面推行作出全面部署。
??在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發布的《法治政府藍皮書:中國法治政府評估報告(2018)》中,我市在100個城市中排名第六。在該校第五屆“中國法治政府獎”評選活動中,原市政府法制辦申報的行政訴訟出庭旁聽講評“三合一”活動和黃浦區政府半淞園路街道辦事處申報的業委會法治評估體系的研究與實踐項目分別獲得“中國法治政府獎”。
??二、對照國際最高標準,著力優化營商環境
??(一)對標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十項指標,做好法制保障專項工作
??聚焦減時間、減環節、減費用,梳理總結涉法指標清單和政策依據,出臺《上海市進一步優化電力接入營商環境實施辦法(試行)》《進一步優化上海市機電類自動進口許可證申領和通關工作完善跨境貿易營商環境實施辦法》等規定,推出一系列大力度的營商環境改革專項行動,大幅提高市場主體的營商便利度。如在“辦理施工許可證”方面,通過實施“多部門并聯審批,項目分類審批”,從改革前的105天減少到15至48個工作日。在“獲得電力”方面,企業獲得電力辦理手續從原來的5項縮減為2項,平均用時原則上不超過25個工作日,并取消低壓非居民用戶的外線工程費用,小微用戶獲得電力接入成本縮減為0元。我市獲得電力便利化舉措入選了國務院28項優化營商環境典型做法。在“涉稅事項”方面,推出“最多跑一次”清單等便利化服務舉措,從改革前的207小時減少到142小時,納稅次數將從9次減少至7次。在“跨境貿易”方面,采用“一次申報、分步處置”模式,推行“無紙化”“線上化”,從改革前的進口37小時、出口126小時,減少到進口24小時、出口68小時。
??(二)推動“上海擴大開放100條”落實落地
??出臺《上海市貫徹落實國家進一步擴大開放重大舉措加快建立開放型經濟新體制行動方案》,聚焦五大領域,以更大力度的開放合作提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能級、構筑更加開放的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體系、打造司法保護和行政保護協同的知識產權保護高地、建設服務全國的進口樞紐口岸、營造國際化法治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
??(三)在全國首創建設“一窗通”服務平臺
??通過“一窗通”服務平臺,壓縮環節,優化流程。在“開辦企業”方面,開辦企業流程環節由7個減少到3個,開辦企業時間從改革前的22天減少到5天。在“簡易注銷”方面,實現企業注銷服務“一口清”,企業注銷辦理工作日可縮短1/3。辦理外資企業批準證書注銷的申請材料由7份縮減至4份,并可當場辦結。繼續推進簡易注銷登記改革,全市累計辦理簡易注銷登記5385件。“一窗通”服務平臺得到世界銀行專家充分肯定。
??2018年10月31日,世界銀行發布2019年營商環境評估報告,我國在全球190個經濟體中排名第46位,比上年大幅提升32位,首次躋身世界排名前50位和2018年營商環境改善排名前10位。上海作為主要評估權重城市(權重占55%),為代表國家參與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估提供了優質的“上海答卷”。
??三、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提升政府管理與服務能級
??(一)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一是持續加大行政審批等取消和調整力度。先后分四批報請市政府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等事項185項,其中取消100項、調整85項,進一步為企業和群眾松綁減負,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深入開展“減證便民”工作,取消各類證明37項、調整優化各類證明4項,并創新運用行政協助替代證明出具,對10余項信息查詢、意見出具證明,探索實施行政協助。二是優化調整權責清單,編制權力事項辦事指南。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整體要求,結合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對權責清單進行調整和優化。分類分批編制完成36項政務服務事項共116份辦事指南,對行政審批、行政確認等梳理形成標準化操作規范,對行政處罰、行政檢查等梳理規范了行政權力依據、內容、流程、咨詢投訴等標準化要素。三是鞏固深化“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印發《上海市進一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方案》,進一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經驗復制推廣工作,在前期已復制推廣75項的基礎上,再復制推廣71項改革試點經驗,加大制度創新和政府職能轉變力度,破除制約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的體制機制障礙,著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企業名稱、住所登記改革取得新進展,推行全市企業名稱“一窗申報、全市通辦”,減少審核環節,打破區域限制,統一登記口徑,名稱審核時限縮短至24小時內。推廣“集中登記”和“一址多照”,全市設立集中登記地374個。在自貿試驗區和長寧區開展“一照多址”登記改革試點。在“多證合一”改革框架下,實施外商投資企業商務備案與工商登記“一套表格、一口辦理”受理新模式。推進實施全國統一的“二十四證合一”,全市累計發放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198萬張。四是推進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改革。持續推進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清理工作,探索推進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標準化建設,印發《關于本市推進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標準化建設的若干意見》,制定行政審批服務指南,嚴格查處違規收費、出具虛假證明或報告、謀取不正當利益、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為。明確推進本市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標準化建設相關工作安排,細化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指南具體內容。五是深化重點領域制度改革。在工程建設項目領域,以“減、并、放、轉、調”五策并舉,進行權力“瘦身”和“塑形”。印發《開展政府投資房屋建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深度)審批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深度)編制指南》,修訂《上海市市級政府投資項目儲備庫管理辦法》,保障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措施落到實處。研究完善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不含評估評審時間)縮短為15個工作日。在投資領域,修訂印發《上海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細則(2017年本)》《上海市政府備案的投資項目目錄(2017年本)》,在對接國家有關要求的基礎上,堅持企業投資核準范圍最小化。除重要領域和跨區項目外,強化項目屬地化管理。修訂完善《上海市企業投資項目核準管理辦法》《上海市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管理辦法》,推進“事前政策引導、事中事后監管約束和過程服務”企業投資項目管理。在房管領域,根據上位法調整將“物業服務企業一級資質審批”事項取消;“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核定”審批事項采取“告知承諾”的方式在浦東試點;繼續推動“優秀歷史建筑行政審批”事項的下放,已向黃浦、徐匯、靜安、長寧、虹口等歷史建筑相對集中的區下放事權。在商事領域,公告商務領域“馬上辦”“網上辦”“一次辦”等“四辦”審批服務事項目錄。復制推廣“拍賣業務許可”等事項的改革試點經驗,落實國家新一版外商投資負面清單,推進新開放領域項目落地。配合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和系統流程再造,實施外資企業商務備案與工商登記“單一窗口、單一表格”受理。在服務貿易領域,起草《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實施辦法》。通過對4675部法律法規及相關規范的檢索,梳理出13個門類31個行業大類的159條特別管理措施,制定全國首張“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設立了與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相匹配的事中事后監管、風險防范與部門聯動機制。在藥品醫療器械領域,印發《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實施意見》,28項改革試點覆蓋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全部監管領域,對進口藥材備案、第二類醫療器械注冊等7項改革試點,采取當場辦結、優先審批、提前服務、合并現場檢查、優化審批流程等方式,進一步優化服務。截至2018年底,28項改革試點中取消審批2項、審批改備案3項、實行告知承諾3項、強化準入監管措施13項,優化服務7項。在工業產品領域,深化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改革。取消了14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自8月1日起,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省級發證全部委托各區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六是加強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建設。根據國家總體要求,平臺已實現對全市審批、核準和備案的所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實現對投資項目的全生命周期進行管理,包括從項目立項、報建、開工到竣工等多個環節,完成了25個委辦局共78個事項的審批數據對接,涉及市、區兩級共213個部門,做到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100%覆蓋。全年上海子平臺共向國家平臺累計上報25471個項目,63582個審批事項。
??(二)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制定出臺《上海市分類監管管理辦法》,規定監管機關以監管對象的基礎信息和監管執法信息為依據,評價和確定監管類別,實施差異化監督與管理。持續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相關部門的抽查事項進行調整,推動各部門進一步建立健全監管工作機制和相關制度。一是繼續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如浦東新區結合實踐,進一步探索形成了以“六個雙”為核心的政府綜合監管機制,并制定《浦東新區“六個雙”政府綜合監管實施辦法》,已在全區21個監管部門、108個行業(領域)基本實現全覆蓋。以“六個雙”為核心,開展日常監管逐步成為各部門思想共識,信用、風險、分類、動態監管推動協同、智能、精準監管,成效初步顯現。如原市工商局制定了《“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辦法》《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二版)》,在全國首創結合“雙隨機”抽查工作,同步開展廣告行業統計調查。將工商行政管理11個檢查類別、34個具體檢查事項納入清單,全部實施隨機抽查,檢查18次涉及市場主體10.7萬戶,順利通過了國務院督查組的實地檢驗。二是創新開展網絡市場綜合監管。深化網絡市場監管大數據應用,開展2018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全市共有12.2萬戶企業設立的17.7萬個網站納入網絡經濟戶口管理,平臺類網站網上亮照率達100%。在全市復制推廣長寧區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示范區創建工作,“網購大家評”項目獲評“第九屆上海依法治理優秀案例”。三是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監督檢查。對39項共計205.19億元的2014—2015年中央投資項目推進專項稽察。對上海博物館東館等9項在建重點項目進行現場稽察。
??(三)穩妥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一是統籌推進市級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本市市場監管、交通運輸、農業、生態環境、文化市場等重點領域綜合執法體制改革,研究制定5個領域深化行政執法改革實施意見,組建5個領域的綜合行政執法隊伍??茖W合理核定機構編制,進一步下沉執法重心,推進執法資源向基層一線傾斜。二是加快推進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按照中央和我市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要求,將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審批、行政許可等職能劃歸行政機關承擔,將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職能交由行政執法機構承擔。完成市無線電管理局、市路政局等11家市級主要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
??(四)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
??一是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繼續挖潛、分類施策,分領域推進清費減負工作,進一步取消或調整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按照國家有關排污費改稅政策要求,停征原排污費中的揮發性有機物VOCs收費;推進內外資企業政策統一,停止對租賃房屋場地使用土地的外資企業征收土地使用費;降低城市道路挖掘修復費、藥品和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等項目的收費標準等。編制發布清理后的《上海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切實提高收費規則透明度,加強社會監督。二是推進涉企收費檢查。推進電信、供水、供氣行業價格收費檢查。開展清理規范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檢查。
??(五)構建上海市公共數據和“一網通辦”的1+X制度體系
??2018年,我市成為與國家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對接試點的九個省市之一。制定了《上海市公共數據和一網通辦管理辦法》并同時配套出臺電子檔案、電子證照、電子印章三部規范性文件,初步構建了上海市公共數據和一網通辦的法制支撐體系。2018年10月17日,上海政務“一網通辦”總門戶正式上線運行。2018年底,1274項政務服務事項接入市“一網通辦”平臺,印發“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審批服務事項目錄,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框架初步形成。
??(六)加大政務公開力度
??圍繞首屆國際進口博覽會、“一網通辦”、打響上?!八拇笃放啤?、優化營商環境等全市中心工作,聚焦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重點領域持續加大主動公開力度,各級行政機關全年新增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18萬條,較2017年上升60%。依申請工作健康有序運轉,全年各級行政機關累計辦理依申請件30861件,總體數量較2017年下降27.2%,由此引發的行政復議959件、行政訴訟929件,數量較2017年均下降40%,復議被糾錯率6.8%,訴訟被糾錯率2.0%?;鶎訕藴驶幏痘ぷ魅〉秒A段性成果,普陀等5個試點區圓滿完成國家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任務,形成了一套具有復制和推廣意義的標準制度體系,涌現出“利益相關方列席區政府會議”“政府開放日”等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應用案例。公開平臺集中度顯著提升,全市政府網站從644家減少到78家,整合率達90%,基本實現“一區一網”“一部門一網”。
??四、有序推進政府立法,為落實國家戰略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提供有效制度供給
??(一)召開立法工作推進會
??3月9日,市政府召開立法工作推進會,結合《2018年市政府規章立法工作計劃》,對年度政府立法工作進行部署。會上,宣布了市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張江高科技園區發展事務協商促進會、楊浦區新江灣城街道辦事處、閔行區七寶鎮九星村村委會等10家單位為首批基層立法聯系點,為期五年。同時,開展立法業務培訓,全面推進政府立法科學化、民主化、精細化。
??(二)認真做好政府立法工作
??2018年,共向市人大常委會提交立法議案9部,涉及21部地方性法規的制定和修改,其中制定3部,修改18部;立、改、廢政府規章46部,其中新制定8部,修改20部,廢止13部,宣告失效5部。主要突出以下內容:一是推進和保障自貿試驗區和科創中心建設,服務國家發展戰略實施。印發《關于為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提供優質高效法律服務的實施意見》,著手修訂《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并積極開展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條例的立法調研工作,為法規修改打好基礎。二是推動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加強規劃引領,貫徹落實《關于做好新時代上海金融工作加快建設國際金融中心的實施意見》,推動《上海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立法工作啟動,配合編制的《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行動計劃(2018—2020年)》已由人民銀行等八部委正式發布。三是加強“放管服”改革和“一網通辦”立法。修訂《上海市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管理辦法》;制定《上海市行政審批告知承諾管理辦法》,該《辦法》得到國務院領導的高度評價,國務院于2018年10月10日印發《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國發〔2018〕35號)》,向全國復制推廣;制定《上海市公共數據和一網通辦管理辦法》,加強實現政務數據資源共享、開放和應用,強化法治環境保障,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四是推進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為加強崇明東灘鳥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保護鳥類及其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制定《上海市崇明禁獵區管理規定》,修改《上海市崇明東灘鳥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五是強化城市精細化管理和歷史風貌保護。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修正案》《上海市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管理規定》《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上海市優秀歷史建筑和歷史風貌保護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上海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上海市無線電管理辦法》等政府規章。六是注重特定群體權益保障,推動社會事業發展。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上海市社會救助條例》《上海市職業教育條例(修訂)》《上海市宗教事務條例(修訂)》等地方性法規。七是規范政府自身行為。為規范市政府規章的制定程序,保證規章質量,制定《上海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程序規定》,將規章的立項、起草、審查、決定、公布、解釋、備案、立法后評估和清理等程序明確入法。
??(三)協助開展市人大五年立法規劃項目篩選工作
??按照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編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體現規劃的前瞻性、指導性,突出聚焦優化營商環境,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推進“四大品牌”建設,保障超大城市安全運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綠色發展,提升文化軟實力,構建和諧社會,保障改善民生等重點領域和重點項目,按照“急需先立、成熟先立、講求實效”的原則,對市人大前期征集的100多件立法規劃建議項目進行初審,形成《上海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建議項目(草案)》,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通過后,報送市人大常委會。
??(四)組織開展市政府規章立法后評估工作
??根據《上海市規章立法后評估辦法》,編制了2018年規章立法后評估計劃,共涉及18個部門24件規章。按照評估計劃,持續督促、指導相關部門開展評估活動,召開規章立法后評估工作交流總結會,進一步加強對規章的評估,提高制度供給質量,優化營商環境,提升城市法治軟實力。截至年底,已完成全部評估工作。
??(五)組織開展法規、規章以及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要求和2018年市政府規章立法計劃安排,對涉及“證照分離”改革、營商環境優化、產權保護、證明事項取消等情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按要求進行清理。經清理,已對5件地方性法規提請市人大常委會作一攬子打包修改,對2件政府規章作打包修改,3件政府規章作廢止處理。此外,還完成有關涉及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清理工作,打包修改了《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辦法》等9件地方性法規、《上海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辦法》等5件政府規章和相關規范性文件。
??五、規范行政權力運行,強化行政行為監督
??(一)強化規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貫徹實施“三統一”制度。落實《上海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規定》,嚴格實行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印發的“三統一”制度。規范性文件實行特殊發文字號,使其具有識別性,不與行政機關內部文件相混淆。行政機關控制文件數量、提高文件質量、重視合法性審查的意識明顯增強,并注重圍繞市政府中心工作制定規范性文件。二是創新規范性文件審查銜接工作機制。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高法院、市檢察院共同簽署“行政規范性文件審查銜接工作機制的意見”,建立六個方面的工作機制,在全國首創行政規范性文件審查銜接工作。三是建立和完善規范性文件年度通報制度。嚴格按照規定,增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監督力度,堅持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市政府全年受理備案審查的規范性文件共計332件。其中,準予備案291件(包括附法制建議16件,根據通知自行改正后準予備案44件),終止審查4件(因存在合法性問題由制定機關對文件作廢止處理),備案審查的直接糾錯率為16.2%(不含準予備案附法制建議)。四是推進規范性文件信息化建設。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一網通辦”,加快智慧政府建設的要求,制定了全市統一的規范性文件入庫技術標準,建成全市聯通、面向社會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數據庫”,數據庫收錄全部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3183件,形成“全網通用、全市互聯、全域共享”的規范性文件管理格局。
??(二)強化行政執法監督
??一是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改革相關工作。穩步推進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和行政執法公示兩項制度的調研工作,形成《關于本市落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情況的報告》,研究形成執法職責權限指引以及法律依據名稱庫,初步完成執法公示制度配套信息化開發工作;完成我市行政執法管理信息平臺整合和改版。二是強化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審核、辦理執法證9700余張,全市現行有效執法證41100余張。全面優化升級在線執法考試系統,完成全部14家在線執法考試規范化考點的建設;487家行政執法單位的4828名新上崗人員通過在線執法考試系統進行了基礎法律知識考試。三是開展行政處罰數據實時歸集研究、行政處罰案卷評查等工作。形成《上海市行政處罰數據等歸集字段標準(2018年版)》;對原市衛生計生委、原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閔行區市場監管局等行政執法單位開展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先后指導市交通委、原市衛生計生委、市公安局等部門開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立、改、廢工作,推動上述部門發布10個裁量基準文件。
??(三)加強行政復議監督
??全年我市各級行政機關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12082件,較2017年的15323件下降21.2%。上述12082件行政復議申請,依法受理9862件,受理率為81.6%;以不予受理、告知受理機關、轉送等方式處理的2220件,占18.4%。全年共審結9949件,審結率為84.9%。其中,市政府收到各類行政復議申請1107件,依法受理240件,審結273件(含上年結轉數),糾錯32件,糾錯率為11.7%,調解和解43件,協調和解率為15.8%。探索復議審理機制改革措施。市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全年召開3次案件審議會議,對3件重大復雜疑難復議案件進行審議。同時,探索由非常任委員主持會議,當事人當面陳述,與會委員參與調解等審理機制改革措施,效果良好。積極推進相對集中復議權改革,深入調研浦東新區集中復議權改革,形成《上海市集中復議權改革調研報告》;完善復議規范化建設,加強復議工作面上指導,施行《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案件辦理規則》;注重行政糾紛協調化解工作,有效化解多起難度較大的行政紛爭。
??(四)接受人大監督和政協監督
??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各級政府部門共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815件、市政協提案798件。創新人大、政府、政協“三方領導協同辦理”新機制,三方同向發力、同頻共振,提高辦理效率和質量。按照“誰主辦、誰公開;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在更大范圍、更好效果上推動辦理結果公開,對涉及公共利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辦理復文,做到應公開盡公開,主動公開人大代表建議辦理復文578件,政協提案506件,均為歷年最高。認真做好規章、規范性文件向人大報備工作,全年共向市人大報備政府規章19件,規范性文件291件。
??(五)接受司法監督
??積極推進行政負責人出庭、干部旁聽、講評交流“三合一”制度。落實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2017年行政訴訟庭審旁聽工作的意見》,繼續推行出庭、旁聽和講評交流“三合一”制度,實現了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旁聽庭審講評活動的全覆蓋,有效提升了領導干部依法行政意識,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2018年,全市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1167人次。近兩年組織的四次行政訴訟庭審旁聽,覆蓋全市16個區政府和51家市級行政機關,市政府秘書長及60余位局級領導干部和法制、業務部門負責人共400余人參加。
??(六)加強審計監督
??根據中央及審計署的統一部署,開展了對口援滇、援疆幫扶專項審計和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審計等,促進了地方債務風險的防范以及扶貧資金的管理和制度的完善,推動了領導干部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的落實。圍繞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開展政策跟蹤審計,著力推動中央和本市重大政策落實,并緊盯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
??(七)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印發《“12345”市民服務熱線工作管理辦法》和《“12345”市民服務熱線工作績效考核辦法》,將“12345”市民服務熱線納入國家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綜合標準化試點項目,開展熱線標準化認證,進一步規范熱線受理、響應、辦理和滿意度評價工作,熱線接通率達94.2%,回訪市民綜合滿意率達94.9%。“12345”市民服務熱線榮獲“全國12345政府服務卓越獎”。“12345”市民服務熱線在服務廣大市民、提升政府工作水平等方面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在本市法治政府建設“十三五”規劃中期評估中,“12345”渠道暢通程度“滿意度測評”得分83.95分。
??六、服務城市發展戰略,構建城市綜合管理法治化和共建共享社會治理新格局
??(一)積極為首屆進博會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務
??市政府發布《關于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進一步加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安全檢查的通告》《關于加強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槍支彈藥、爆炸、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關于加強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等,為相關安全監控措施的有效實施提供了法制保障,為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實施有效的臨時性管控措施提供了保障。市城管執法系統成立進博會城管執法保障工作指揮部,抽調專人進駐現場,明確細化整治目標和任務,同時健全信息共享、聯合執法、案件移送等機制,破解區際結合部的管理難題。閔行、青浦、嘉定、長寧等區城管部門和機場綜合監察支隊取締亂設攤840余處,拆除各類違法戶外廣告、店招店牌6300余塊,拆除違法建筑40.33萬余平方米。市司法局印發《法律服務保障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行動方案》,充分利用涉外法律人才庫的豐富資源,積極組織資深的涉外律師、公證員、人民調解員和鑒定專家,為進口博覽會及后續“6+365計劃”提供多種涉外法律服務,致力為參展境外企業進入中國做好法律服務保障。
??(二)進一步加大城市精細化管理力度
??一是構建城市管理標準化體系。印發《上海市城市精細化管理標準化工作方案(2018—2020年)》,組織審定和發布《建筑消防設施檢測評定技術規程》等一批地方標準,完成“高等學校學生社區服務標準化試點”“機構養老服務”等國家級和市級標準化試點驗收,新立項“美麗家園建設”等市級標準化試點,并向國標委申報第三批農村綜合改革標準化試點項目,推進農村綜合改革標準化工作。二是推動質量競爭力提升。制定《上海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印發《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實施方案》,出臺《上海市加強質量認證體系建設促進全面質量管理的實施方案》,著力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組織開展“雙零”(“服務零距離、質量零缺陷”中小企業質量服務活動)“雙百”(“百個產業集聚區、百種重點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行動)行動,共129個項目申報上海市重點產品質量攻關成果,為歷年之最。在國務院對省級政府質量工作考核中,上海市連續4年榮獲A等佳績,上海制造業質量競爭力指數連續9年排名全國第一。
??(三)運用法治手段,加大解決城市治理頑癥力度
??一是全面推進生活垃圾綜合治理。配合市人大常委會完成《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立法,并經2019年1月市人代會審議通過。加強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建設,出臺《關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的實施方案》和三年行動計劃。生活垃圾分類及綠色賬戶覆蓋650萬戶居民,靜安、長寧、楊浦、松江、奉賢、崇明區基本全覆蓋。二是實現從治“五違”向創“無違”轉變。依托無違建居村(街鎮)創建,推進違法建筑治理向縱深發展。加強市容環境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美麗家園”“美麗街區”建設部署要求,完成“補短板、治五亂”三年專項行動鎖定的3268處治理單元。三是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專項執法整治行動。按照“四個最嚴”要求,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治理體系,強化依法嚴管、強化責任落實、強化科技支撐、強化齊抓共管,全力保障廣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四是持續整頓網約車市場運營秩序。由市交通委執法總隊、市公安交警總隊、市運管處和市公安網安總隊組成聯合檢查組進駐網約車平臺企業,開展安全檢查工作。截至2018年底,累計清理線上線下信息不符車輛4.7萬輛,清理背景審查不符司機1.3萬名,并與各平臺建立執法協查、查處抄告、應急處置、投訴凍結等聯動管理機制。
??(四)創新制度完善城市管理
??一是建立市、區、街道鄉鎮三級湖長體系。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化完善河長制落實湖泊湖長制的實施方案》,結合河長制工作,將湖長制納入河長制工作體系,建立市、區、街道鄉鎮三級湖長體系,并向社會公布了本市45個湖泊的湖長名單。二是建設與“郵政強市”相匹配的快遞服務體系。印發實施《上海市快遞設施專項規劃(2017—2035)》,強力推進寄遞安全“三項制度”落實,重點推進實名收寄制度落實,促進快遞與其他行業深度融合發展,建成與小康社會相適應的快遞服務能力,融入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
??(五)推動基層多元治理格局構建
??一是做好換屆選舉工作。針對村(居)委會換屆選舉規模大、群眾參與廣泛的情況,各部門、街鎮深入細致制定計劃,明確責任,強化責任擔當,依法依規做好組織實施工作。二是推動《上海市街道辦事處條例》《上海市居民委員會工作條例》《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落實落地。對標《上海市居民委員會工作條例》內容,從完善居民會議制度、厘清居委會職責定位、規范“三會”流程等三個方面,修訂完善“居民會議制度,居民委員會職責和工作制度,居民區聽證會、協調會、評議會制度”。三是穩妥推進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改革。制定《上海市社會組織評估指標(2018版)》《上海市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18版)》。開發社會組織網上辦事平臺,優化社會組織登記流程,探索建立社會組織登記顧問制度,舉辦市、區兩級社會組織管理人員政策法規培訓班,強化社會組織事中事后監管,推動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四是深入推進多層次多領域法治創建活動。組織修訂完善“法治城區、民主法治示范社區、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3項評估體系,評選20個依法治理優秀案例候選案例,并在上海法治報、東方法治網、市司法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崇明、楊浦、松江3個區被評為第四批“全國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先進單位”,黃浦區半淞園路街道耀江花園居民社區等8個村(社區)被評為第七批“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
??(六)穩步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一是深化律師行業制度改革。出臺《關于上海市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發出《關于建立健全本市維護律師執業權利快速聯動處置機制的通知》,印發《上海市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實施意見》。建立涉外法律服務業聯席會議,提升律師服務能級。二是加強公證行業監管。出臺《規范公證執業行為專項治理工作方案》,通過對重點案件、重點事項、重點情形、重點對象進行全面檢查,開展專項治理。印發《上海市辦理公證“最多跑一次”工作方案》,擴大“最多跑一次”的公證機構范圍、辦理事項范圍,激發公證行業活力。三是推進司法鑒定體制改革。探索建立司法鑒定市、區分級管理體制,印發《關于在浦東新區開展司法鑒定分級管理改革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以浦東新區為試點將13家司法鑒定機構有關管理職權下放給浦東新區司法局,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形成分級管理合力。市法醫臨床司法鑒定服務、市公證行業服務等2項國家級標準化試點項目順利通過中期評估。四是全面推進法律顧問進村(居)活動。全市村(居)法律顧問制度實現全覆蓋,“一村(居)一法律顧問”工作覆蓋率達100%。五是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實現市、區、街鎮、居(村)四級公共法律服務平臺100%全覆蓋;組建市、區、街鎮、居村“微信塔群”,實現廣大市民不出家門就能解決法律難題。熱線平臺實現市級統籌;網絡平臺之間實現全面聯通,咨詢和辦事業務實現網上流轉、數據全面對接;司法行政審批全部實現網上辦理。
??(七)積極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一是進一步完善信用制度。貫徹落實《上海市社會信用條例》,積極推動各區、各部門制定配套制度,原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商務委等先后出臺《上海市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信用信息管理規定》《上海市商務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等,信用制度的覆蓋領域和完備程度不斷提升。全市在失信被執行人、稅務、商務、食品安全、公積金、養老、司法等重點領域出臺各類配套制度規范已超過50個,上海信用制度規范“前有制度源頭、后有文件配套”的立體式法規體系基本形成。二是加強全過程信用管理。以信用惠民措施清單為抓手,在衣食住行等民生領域實現應用160余項,根據辦事主體不同的信用狀況,實施網上政務服務事前差異化服務、事中監測預警、事后聯動獎懲的全過程信用管理。三是深入開展信用聯合獎懲應用。以應用清單為抓手,圍繞日常監管、行政審批、錄用晉升、表彰評優、資金支持等方面實現應用1000余項。
??(八)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一是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基礎性作用。各類人民調解組織全年共受理糾紛361645件,同比增長1.82%,調解成功341777件,調解成功率94.51%,制作人民調解協議書227873份,申請司法確認4260份。受理行業性、專業性糾紛245919件,占糾紛受理總量的68%。深入開展知識產權、消費、勞動、醫療、刑事、涉校等領域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成功調解知識產權糾紛1282件、消費糾紛6.7萬件、勞動爭議3.3萬件、醫患糾紛2767件、刑事和解案件1692件、涉校糾紛224件。二是鞏固“三級架構、三種形式、開放共享”的調解組織體系。目前,全市已設立16個區級人民調解中心,6469家人民調解委員會和近百家人民調解工作室。三是大力推進人民調解員隊伍專業化職業化發展。落實中央政法委等六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的意見》,研究制定《上海市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規則》,系全國首創,大力推進人民調解員“五大體系”建設,研究建立了人民調解員職業培訓教材體系、信用評價體系、工作質量評價體系、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規則和人民調解員統一評聘辦法。四是建立健全本市多元調解工作機制。出臺《關于加強人民調解參與信訪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意見》《本市律師調解工作試點實施方案》等,構建多元調解工作聯席會議機制,加強對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仲裁調解、律師調解、行業調解、社會調解的指導和管理。運用“智慧調解”系統平臺,依托“司法所—市場監管所”“司法所—派出所”等聯動機制以及派駐人民調解工作室等形式,深入開展排查和矛盾化解工作,完善信訪處理和人民調解銜接機制。
??七、堅持學法普法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提升法治政府建設保障能力
??(一)法治培訓分級分類扎實推進
??一是進一步提升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能力。將法治宣傳教育納入國家工作人員教育培訓總體規劃,制定出臺《本市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情況調研檢查方案》,明確學法用法的對象、內容和措施,為落實推進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強化新錄用公務員入職培訓。將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行政等內容作為培訓重點,全年共培訓新錄用公務員4100名,培訓率達100%。同時,分兩批組織市場監管360名新錄用公務員開展100學時行政執法通用知識在線培訓,以及80學時專業知識技能培訓,并組織閉卷考試,幫助新進人員明確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和專業監管的工作內容,掌握工作所需的基礎知識技能和方法。三是注重對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全員培訓,編寫《上海市行政執法類公務員“以案釋法”實務手冊》,并作為培訓教材。四是注重基層領導干部執法能力培訓。依托上海行政學院舉辦依法行政專題培訓示范班,重點進行城市管理執法、法治政府建設等專業知識實務培訓;同時,要求各區公務員局會同相關部門,參照示范班模式,組織本地區行政執法類處科級領導干部進行培訓。五是開展領導崗位必備法律法規知識和依法行政能力培訓,舉辦5期處級領導干部任職培訓班,共培訓285人。
??(二)加大全民普法力度
??一是認真做好憲法宣傳工作。認真開展國家憲法日和憲法宣傳周活動。圍繞“維護憲法權威、建設法治上?!敝黝},以“您好,憲法”為主線,以“憲法進萬家”為目標,組織實施“人手一冊每戶一本居村一講一陣地”憲法學習工程,開展憲法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進鄉村、進軍營、進宗教場所、進公共空間、進網絡等500多場憲法主題宣傳活動。二是廣泛開展各類主題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印發《關于本市組織開展“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加快建設法治上?!敝黝}法治宣傳實踐活動的意見》。圍繞《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實施、全市道路交通違法大整治、“五違四必”、中小河道整治等重點工作,廣泛組織開展各類主題宣傳和法律咨詢活動。三是全面強化普法責任制。印發《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督促指導47個市級機關發布普法責任清單。制定《行政執法過程中精準普法的工作指引》,在全國率先為行政執法人員在行政執法過程中開展普法提供規范性指引。
??(三)全面推進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
??一是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有序推進。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通過加強對政府外聘法律顧問工作績效考核,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重大行政決策和推進依法行政中的積極作用。多數街道辦事處和鄉鎮政府還通過聘請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或共享區政府法律顧問的方式獲取相關法律服務,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制度作用。二是積極推進全市公職律師制度。印發《關于在本市行政機關全面推行公職律師制度的意見》,建立覆蓋全市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公職律師制度,并完善相關工作機制、規則和配套保障措施。同時,結合我市自2002年開展公職律師公司律師試點以來的工作實際,制定《關于推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施意見》。2018年,開展公職律師制度工作的黨政部門344個,較2017年新增141個黨政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