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辦發〔2014〕57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考核評估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2014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考核評估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10月23日
2014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考核評估實施方案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4〕12號),深化推進本市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和本市今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把政務公開作為政府施政的基本準則,緊緊圍繞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按照“兩高、兩少、兩尊重”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信息公開的各項規定,進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實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參加考核評估范圍
17個區縣政府與市政府各委、辦、局。
三、考核評估內容
主要考核評估各部門、各單位落實《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滬府辦發〔2014〕33號)的情況,具體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開組織體系和公開渠道建設情況,包括信息公開業務培訓、組織領導和工作機構建設、保密審查、與全市信息公開平臺銜接、交辦事項辦理及日常材料報送、政府網站、政務微博、政府公報、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等重要公開渠道工作情況及便民服務舉措,政府信息實際公開效果;
(二)政府主動公開和依申請處理工作情況,包括建立健全主動公開目錄、公文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行政審批、財政信息、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房屋征收、土地流轉等政府信息公開重點領域的工作深化和推進情況,信息公開條例和規定要求的其他應主動公開信息公開情況,以及建立健全依申請公開受理機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規范性、合法性;
(三)對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和權利救濟情況,包括建立健全信息公開督促整改、工作考核、社會評議、責任追究制度;
(四)政務公開情況。
四、方法和步驟
(一)部門自查
各部門、各單位根據考核評估指標表開展自查,在此基礎上,填寫并報送2014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考核評估指標表及相關材料。
(二)重點督查
各部門、各單位自查后,市政府信息公開聯席會議、市政務公開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組成聯合督查組,對有關部門、單位進行重點督查。具體做法另行通知。
(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重點部門核查
1.市財政局核實財政資金公開的自查情況;
2.市國家保密局提供保密審查機制與公文運轉、信息發布程序相結合情況的評估結果;
3.“中國上海”門戶網站、“上海發布”辦公室分別提供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的評估結果;
4.市檔案局、上海圖書館分別提供開展政府信息集中查閱(受理)服務情況的評估結果;
5.負責信息公開重點領域的牽頭部門反饋相關領域工作推進情況。
(四)第三方測評機構進行社會評議
委托社會專業調查機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社會評議,社會評議結果作為考核評估的重要參考。
(五)市政府辦公廳綜合評估
市政府辦公廳匯總有關部門、單位評分,并綜合考慮社會評議等情況,形成各區縣、各部門考核評估總分。
五、時間安排
(一)2014年11月30日前,參評部門、單位填寫并報送2014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考核評估指標表及相關材料;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提交核查結果。
(二)2014年11月下旬,聯合督查組開展重點督查。
(三)2014年12月上旬,市政府辦公廳形成考核評估結果。
六、結果使用
考核評估結果將提交市年度(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作為2014年度(績效)考核依據。同時,考核評估結果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后,主動向社會公開。考核評估的有關情況將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各區縣、各部門要按照要求和規定時限,認真填寫并報送有關考核評估材料,確保本次考核評估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