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辦發〔2012〕74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2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考核評估實施方案》和《2012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社會評議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2012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考核評估實施方案》和《2012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社會評議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2年12月25日
2012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考核評估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進一步推進本市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評估指導思想
堅持把政務公開作為政府施政的基本準則,緊密圍繞“基本建成全國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費最少和法治環境最好的行政區之一”的目標,努力完善公開制度、健全機制、暢通渠道、規范工作、加強監督、保障救濟,推進行政權力運行公開化、規范化,及時、準確、全面公開群眾普遍關心、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進一步改進政務服務,提高行政效能,更好發揮政府信息對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二、考核評估范圍
包括17個區縣政府與市級各委、辦、局等政府信息公開部門。
三、考核評估主要內容
主要考核評估各單位落實《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2年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滬府辦發〔2012〕34號)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政務公開辦制訂的〈2012年上海市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要點〉的通知》(滬府辦發〔2012〕46號)的情況,具體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組織體系和保障機制建設情況,包括工作機構設置、經費保障、信息公開業務培訓、公文備案、統計月報、工作信息報送、年度工作計劃編制情況等;
(二)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渠道建設情況,包括政府網站、政務微博、政府公報、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等重點渠道工作情況及便民服務舉措;
(三)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包括建立健全主動公開和信息發布協調機制及實施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更新情況,資金、項目、政策、公共服務等政府信息公開重點領域的工作深化和推進情況;
(四)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包括建立健全依申請受理機制、網絡提交渠道、依申請公開工作規程及實施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規范性及合法性情況,各類爭議應對和處理情況等;
(五)對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和權利救濟情況,包括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受理舉報、責任追究制度及實施情況等;
(六)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推進情況等其他政務公開情況;
(七)相關市級部門對所屬條線區縣部門的指導情況,以及各區縣落實條線工作情況。
四、考核評估方法步驟
(一)部門自查
各區縣、各部門根據上述重點內容進行自查,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分析存在的原因,形成自查報告,并附有關材料。
(二)市、區縣互評
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建設交通委、市農委、市環保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市衛生局、市審計局、市工商局、市質量技監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等市級部門除自查外,分別對所屬條線的區縣部門開展檢查評估。
17個區縣政府除自查外,對市級部門就所屬條線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導工作等作出評價。
(三)重點督查
在各區縣、各部門自查基礎上,市政府信息公開聯席會議、市政務公開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組成聯合督查組,對有關部門、單位進行重點督查。具體方案另行通知。
(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核查
1.市財政局核實財政資金、政府采購公開的自查情況;
2.市監察局核實行政申訴處理自查情況、行政權力透明運行等其他政務公開工作推進情況;
3.市政府法制辦核實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處理情況;
4.市國家保密局提供保密審查機制與公文運轉、信息發布程序相結合情況的評估結果;
5.“中國上海”門戶網站、“上海發布”辦公室分別提供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政府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的評估結果;
6.市檔案局、上海圖書館分別提供開展政府信息集中查閱(受理)服務情況的評估結果。
(五)市政府辦公廳綜合評估
市政府辦公廳匯總有關單位評分,并綜合考慮社會評議等情況,形成各區縣、各部門考核評估總分。
五、時間安排
(一)2013年1月25日前,相關單位將以下評估結果報送市政府辦公廳:1.各區縣、各部門的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自查報告及所附材料;2.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等市級部門對所屬條線區縣部門進行檢查評估的結果;3.各區縣對市級部門進行評價的結果;4.相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核查結果。
(二)2013年1月28日至2013年2月上旬,聯合督查組對有關部門、單位進行重點督查。
(三)2013年2月28日前,各區縣、各部門向社會公布年度報告。
(四)2013年3月上旬,形成考核評估結果,向市政府常務會議匯報。
六、考核評估結果使用
本次考核評估結果將向社會主動公開,并提交市年度(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作為2012年度(績效)考核依據。
各區縣、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按照規定要求和時限,認真填寫并報送有關考核評估材料,確保這次考核評估取得實效。
2012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社會評議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進一步推進本市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評議指導思想
緊密圍繞“基本建成全國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費最少和法治環境最好的行政區之一”的目標,積極探索實施社會評議的方法和途徑,通過第三方機構調查、電話回訪依申請服務對象、在“中國上海”門戶網站開展公眾測評等手段,充分聽取人民群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評價和建議,廣泛接受群眾和社會的監督。
二、評議范圍
包括17個區縣政府與市級各委、辦、局等政府信息公開部門。
三、評議主要內容
(一)社會公眾對各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整體評價,包括知曉度、滿意度和關注度;
(二)依申請公開服務對象對各單位依申請公開服務的滿意度及工作建議;
(三)各單位門戶網站信息公開專欄建設情況,包括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編制和更新、政策文件的公開、在線提交公開申請便利性等;
(四)信息公開咨詢電話、服務窗口建設情況,包括電話、窗口設置、服務態度等。
四、測評方式
本次社會評議主要通過以下四種方式開展:
(一)在區縣行政服務中心、社區事務受理中心、圖書館、檔案館、各部門辦事窗口等地點,對信息公開工作的服務對象隨機抽樣,開展攔截問卷訪問;
(二)向第三方測評機構提供依申請公開服務對象名單,由第三方機構開展全市范圍的電話回訪;
(三)在“中國上海”門戶網站開設專窗,由社會公眾進行網上測評,同時征求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建議和意見;
(四)由經過嚴格培訓的調查員扮演成服務對象,接受被測評單位的信息公開服務,對事先設計的一系列問題逐一進行評估。通過暗訪的方式來監測網站、熱線電話等不同公開途徑的服務態度和公開情況。
五、時間安排
(一)2013年2月15日前,委托社會專業調查機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社會調查,并由被委托機構提交社會評議結果及報告;在“中國上海”門戶網站開展網上測評。
(二)2013年2月下旬,對第三方機構的評議成果和網上測評結果進行分析。
(三)2013年3月上旬,與年度考核評估結果一同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
六、評議結果使用
社會評議結果將進行通報,并作為2012年度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考核評估的重要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