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經表決,決定任命陳志榮為上海市衛生局局長,同時免去劉俊的上海市衛生局局長職務。
任命吳薇為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任命余冬愛、孫辰旻、杲祥華、胡守根、須梅華、薛文成、張曉都、胡孝紅、王國軍為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任命宇曉華、倪金龍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任命徐翠萍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任命劉言浩、秦明華、孔美君、龔達夫、沈黎、羊煥發、胡永慶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任命張順良為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任命芮文彪為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任命蔣征宇、王朝暉、潘云波、包曄弘、汪毅、林曉鎳為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免去吳建英的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免去吳薇的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免去徐翠萍的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免去張順良的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辛海、謝振銜、周剛為上海海事法院審判員。
任命阮祝軍、潘依依、戴建林、柯自雷為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任命楊新生為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員;徐惠康、徐金貴、陶蔚銘為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檢察員;任命陸建強為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免去柯自雷的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檢查員職務;免去楊新生的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查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