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崇明區推動廣告業高質量發展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滬崇市監規〔2024〕2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區委相關部門,區政府相關委辦局,區相關直屬單位:
??《崇明區推動廣告業高質量發展實施辦法(試行)》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上海市崇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2日
崇明區推動廣告業高質量發展實施辦法(試行)
??為提升崇明軟實力,加快推動崇明區廣告企業集聚及廣告業高質量發展,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支持對象
??符合本區廣告產業發展導向,廣告經營情況良好,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依法設立在崇明區后穩定經營滿一年的廣告類企業及廣告產業園區。
??二、支持內容
??(一)發展廣告新型業態
??1.支持探索廣告經營新模式、新業態,以直播類、短劇類等形式廣告為主營業務的廣告企業,經認定,根據其行業占有率等情況,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資助。
??(二)加強廣告技術應用與數據支撐
??2.支持廣告行業共性技術、前沿技術研究投入,實現技術應用并推動廣告業高質量發展的,經認定,按照廣告企業研發費用投入的10%-50%,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資助。
??(三)打造廣告創意設計高地
??3.區廣告企業的廣告創作獲得在行業內公認的、有影響力的國際級、國家級、省級(本市)廣告獎項的,經認定,國際級、國家級、省級(本市)單個廣告獎項按照最高不超過20萬元、10萬元、5萬元分別給予資助,且單個廣告企業資助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同一個作品獲得多個獎項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獲得上海市數字廣告業高質量發展創新案例的廣告企業,經認定,給予最高不超過25萬元的資助。
??(四)促進廣告知識產權創造和標準建設
??4.獲得中國廣告協會證明商標CNAA 使用許可的廣告一級企業,經認定,可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資助。獲得上海市廣告協會“SGGXHIS”(一級數字廣告企業)的廣告企業,經認定,可給予最高不超過25萬元的資助。同時取得中國廣告協會證明商標CNAA 使用許可及上海市廣告協會“SGGXHIS”的廣告企業,累計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五)促進廣告產業集聚發展及高速成長
??5.鼓勵廣告產業園區創建,對獲評國家級廣告產業園區的,根據園區廣告產業發展情況,經認定可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營運資助;對獲評市級廣告產業園區的,根據園區廣告產業發展情況,經認定可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營運資助;對獲評區級廣告產業園區的,根據園區廣告產業發展情況,經認定可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營運資助。
??6.助力廣告業高質量發展,對依法在崇明設立的廣告產業領軍企業,帶領廣告業發展,經認定可每年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資助,資助時間最長不超過五年。
??7.首次納入廣告規模以上統計企業,給予每個廣告企業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資助。
??年度廣告營業收入(廣告代理部分的廣告營收應為實際的廣告費收入,系差額,下同)3000萬元-1億元的廣告企業,經認定,給予最高不超過廣告營業收入0.3%的資助;年度廣告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的廣告企業,經認定,給予最高不超過廣告營業收入0.5%的資助,資助最高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
??工作滿兩年以上員工分別超過200人、500人、1000人的廣告企業,分別每年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的資助。
??對上年度廣告營業收入達到1億元以上的廣告企業,本年度廣告營業收入達到上一年度110%—130%、130%—160%、160%以上的,經認定,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40萬元、60萬元的資助。
??(六)發揮產業集聚鏈條帶動效應
??8.支持一批專業化程度高、經營活力強、發展前景好的中小廣告企業有序進入規模以上企業行列,扶持一批細分市場占有率高、創新能力強、技術先進的中小微廣告企業加快自身轉型升級和提質擴容,孵化一批以數字廣告為特色的廣告企業。
??(七)推動廣告業國內外交流合作
??9.對主辦廣告領域具有重大影響力的會展、賽事、論壇、創投路演等活動或項目,經認定,可按運營投入50%以內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資助。
??(八)加強公益廣告宣傳
??10.支持探索本區公益廣告長效管理機制,鼓勵廣告從業者積極開展公益廣告的策劃、創意、制作和刊播,實現公益廣告與商業廣告的協調發展。
??三、附則
??(一)本實施辦法按照有關財政管理規定執行。
??(二)支持對象如通過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騙取支持資金,一經查實,將立即取消一切支持資格并追繳資金。失信行為將根據有關規定納入公共信用信息數據平臺。
??(三)若申報單位存在被立案處罰未滿兩年的或者因涉嫌違法行為正在被有關部門調查或偵查的,綜合考慮企業具體情況、違法行為性質、違法嚴重程度及違法影響,確認是否給與支持。
??(四)本實施辦法自2024年1月1日起試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五)本實施辦法條款如與本區其他支持政策條款重復,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六)本辦法申報時間以區市場監管局印發的具體通知為準。申報主體所屬鄉鎮、集團(園區)負責受理企業申請材料及審核。
??(七)違反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和國家規范招商引資相關要求的企業不予扶持。
??(八)本實施辦法由上海市崇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在實施過程中,如遇國家、本市頒布的政策發生調整,按照上級最新政策為準。